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2-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近年来,长江等一些河道非法采砂屡禁不止,河砂无序开采危及河堤稳定、航道安全,并引发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今年8月,我部会同水利部、交通部和公安部对长江中下游安徽、湖北、江西段河道采砂清理整顿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清理整顿工作,全国范围内的河道非法采砂状况已基本得到控制,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些地区特别是长江局部河段仍存在着严重的违法采砂现象;一些地方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至今没有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一些地区存在着对河道采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越权行政的现象,从而助长了河砂管理和采砂秩序混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的管理,确保行洪排涝和航道安全,特通知如下: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2023-02-21

为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道河势稳定,保障河道防洪、通航和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四川省进一步规范河道砂石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3-02-20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强化相关行业监管责任,规范河道砂石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023-02-20

1988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023-02-20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0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23-0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